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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开展淄博师专第二届“师爱助学”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10 11:11:31  点击数:

各院系、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全校形成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积极进取的学习、生活态度,加强优秀教师群体对大学生的成长指导和专业引领。学生处将联合学校工会集中开展第二届“师爱助学”活动。

    一、活动目标

    坚持资助与育人并举的资助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教师“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的资助和教育功能,通过开展专项教育和帮扶活动,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少数民族大学生”、“孤残大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资助和帮扶,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树立克服困难和主动发展的信心,促进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第叁届“校园励志玫瑰”评选活动

    1、评选条件

    ①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女大学生;

    ②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良好的遵守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③自立自强、吃苦耐劳,热爱生活,乐观向上;

    ④品学兼优、成绩突出,或在专业技能、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有突出成绩或励志事迹。

    2、评选办法

    ①此次评选采用教师提名推荐的方式,凡我校在岗教师均有权提名候选人一名,推荐的学生需要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②提名教师可领取或从学生工作网站下载(复印有效)《励志玫瑰——第三届优秀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根据评选标准确定拟推荐人选,填写推荐表并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至所在院系学工科或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办公楼122房间);

    ③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人选进入评选环节(详见具体活动海报);

    ④评选结束后,确定并公布获奖名单。

    3、表彰奖励

    学校将评比表彰十佳“励志女大学生”并发放励志奖金;根据推荐情况评选“提名奖”若干并发放奖金;十佳“励志女大学生”提名教师将获得“提名奖”。

    学校适时组织开展本年度“女大学生教育发展沙龙”活动并邀请提名获奖教师和学生参加。

    (二)“救孤、帮残、助危”专项爱心行动

    1、活动对象

    ①我校全日制在读孤儿学生;

    ②我校全日制在读残疾学生;

    ③年内患重大疾病或遭遇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且未获得过大额资助的学生。

    2、申报救助

    ①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②申报学生所在院系综合学生情况(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6年3月18日前报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122房间);

    ③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救助名单。

    3、学校向受助学生发放“爱心救助金”,并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着力解决特困学生现实中的生活学习问题,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并勇于克服和解决困难,增强发展自信。

   (三)“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

    ①2015年度参加校内固定勤工助学岗位服务的学生,持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个月。

    ②2015年度内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无缺勤情况且正常参加校内集体活动。

    2、申报条件

    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评选年度内无补考现象;

    ③工作责任心强、积极性高,能保质保量的完成岗位交办的工作;

    ④自主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需有较为突出的典型事迹。

    3、评选办法

    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由各岗位指导教师按不超过在岗学生数的50%进行推荐,组织学生填写推荐表(附件3)并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122房间)。

    ②自主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自行提供申报书面事迹材料,由院系进行审核鉴定后附申请表(附件3)于2016年3月23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办公楼122房间)。

    4、学校将对获奖学生予以集中表彰奖励,并以他们为榜样,挖掘优秀典型事例在校内开展励志宣讲活动。

   (四)关爱少数民族大学生活动

    1、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外省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活动内容

    利用五一假期期间,组织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和偏远省份的少数民族学生开展齐文化考察和拓展实践活动,帮助和鼓励大家积极融入校园生活,促进校园和谐。

    3、倡导院系及相关部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主动走进学生教室、宿舍,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学生活动,了解少数民族的习俗,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在校园中传播文明、健康的少数民族文化。

    三、活动要求

    1、激励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立志成才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各活动参与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在学生面上的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活动的相关内容。

    2、资助金的发放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和工作的实效,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评选要求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做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李欣怡 电话:3821602

    附件:1、励志玫瑰——第三届优秀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淄博师专“救孤、帮残、助危”爱心行动申请表

          3、淄博师专“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推荐表(申请表)

                                                   学生处 工会

                                                 2016年3月10日

  • 附件【附件3.诲辞肠】已下载
  • 附件【附件2.诲辞肠】已下载
  • 附件【附件1.诲辞肠】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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