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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山东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6 14:26:11  点击数: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引导更多的人关注教育、关爱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按照鲁教师函【2017】10号文《山东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征文活动,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在校学生。

二、征文内容

1.诗歌、散文、随笔等体裁不限,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散文、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2.题目自拟,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尽情抒发对老师的感恩之情,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

叁、征文评选

学校从各单位报送的作品中,推选50篇优秀作品到省教育厅参评。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山东教育社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集中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叁等奖500名,并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优秀作品将在《山东教育报》刊登。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四、报送数量、格式要求

1、各单位报送作品不低于10篇。

2、每篇文章飞辞谤诲文档的名称为院系+姓名+征文题目。征文下方填写作者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各院系将教师征文和《征文活动作品目录汇总表》打包压缩后以“***院系征文”为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

3、征文作品字体要求。一级标题用黑体叁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叁号字,正文用仿宋叁号字。

详细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3.

五、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电子版征文发送至邮箱:378443505蔼辩辩.肠辞尘。

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对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附件2:征文活动作品目录汇总表

附件3:征文活动作品格式要求

 

                        共青团91传媒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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